揚塵污染是大氣污染主要成因之一。為了更好地推進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沈陽制定《沈陽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手冊》,以便幫助揚塵污染防治管理人員學習研究、熟練掌握和使用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了解揚塵防治有關規定,自覺遵守執行。該手冊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控制,待建空地控制,拆遷施工工地控制,市政道路的維修、養護控制,道路開挖及管溝工程控制,城區道路清掃、保潔控制,渣土、垃圾運輸控制,露天堆放場控制,消納場、垃圾填埋場控制,水利工程控制,綠化維護控制,公路施工控制等12項內容的揚塵污染標準。
1
建筑工程施工
控制揚塵污染標準
新(改、擴)建工程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控制揚塵污染責任標志牌,標明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門、責任人及環保監督電話等內容。
施工現場必須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穩固、整齊、美觀的圍擋(墻),主干道圍擋(墻)高度2.5米,次干道圍擋(墻)高度2米。圍擋(墻)間無縫隙,底部設置防溢座,頂端設置壓頂。
主體外側必須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安全網應保持整齊、牢固、無破損,嚴禁從空中拋撒廢棄物。
施工現場應保持整潔,場區大門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區必須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滿足車輛行駛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現場地面應平整堅實,不得產生泥土和揚塵。施工現場圍擋(墻)外地面,也應采取相應的硬化或綠化措施,確保干凈、整潔、衛生,無揚塵和垃圾污染。
合理設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應設置車輛沖洗設施,設置沖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暢,污水未經處理不得進入城市管網。并配備高壓水槍,明確專人負責沖洗車輛,確保出場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運輸車輛100%清理干凈,不得將泥土帶出現場。具備條件的施工現場要推廣采用標準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車輛自動沖洗和噴淋設施,安裝遠程監控設施,實施24小時監控。
施工單位在場內轉運土石方、拆除臨時設施等構筑物時必須科學、合理地設置轉運路線,繪制車輛運行平面圖,采用有效的灑水降塵措施。土石方工程在開挖和轉運沿途必須采用濕法作業。
施工現場應砌筑垃圾堆放池,墻體應堅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類堆放,嚴密遮蓋,日產日清。
四級以上大風天氣或市政府發布空氣質量預警時,嚴禁進行土方開挖、回填等可能產生揚塵的施工,同時覆網防塵。
施工現場禁止攪拌混凝土、沙漿。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應存放在庫房內或者嚴密遮蓋。沙、石、土方等散體材料應集中堆放且覆蓋。場內裝卸、搬倒物料應遮蓋、封閉或灑水,不得凌空拋擲、拋撒。
建設單位必須委托具有垃圾運輸資格的運輸單位進行渣土及垃圾運輸。采取密閉運輸,車身應保持整潔,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飛揚、灑落、流溢,嚴禁拋扔或隨意傾倒,保證運輸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環境,對不符合要求的運輸車輛和駕駛人員,嚴禁進場進行裝運作業。
施工現場應保持環境衛生整潔并設專人負責,應安裝使用噴淋裝置,確保裸露地面全覆蓋噴淋。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轉運土石方、拆除臨時設施、現場攪拌等易產生揚塵的工序必須采取降塵和濕法作業措施。全時段保持作業現場濕潤無浮塵。
施工現場嚴禁熔融瀝青、焚燒塑料、垃圾等各類有毒有害物質和廢棄物,不得使用煤、炭、木料等污染嚴重的燃料。
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規模,設置相應人數的專職保潔人員,負責工地內及工地圍墻外周邊10米范圍內的環境衛生。對于影響范圍大的工程,可視情況擴大施工單位的保潔責任區。
新開工工程應結合工程項目特點以及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單獨編制施工揚塵專項控制方案,明確揚塵控制的目標、重點、制度措施以及組織機構和職責等,并將其納入安全報監資料之中。
2
待建空地控制揚塵污染標準
待建空地現場必須設置控制揚塵污染責任標志牌,標明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門、責任人及環保監督電話等內容。
待建空地應沿四周連續設置穩固、整齊、美觀的封閉圍擋(墻),主干道圍擋(墻)高度2.5米,次干道圍擋(墻)高度2米。圍擋(墻)間無縫隙,底部設置防溢座,頂端設置壓頂。
待建空地地面應全部綠化、硬化、覆蓋防塵網或灑水噴淋。
用作臨時停車場及其他用途的待建空地,應設置垃圾存貯設施,做到垃圾日產日清。配備專職保潔人員,并及時灑水,確保場內干凈、整潔、無浮塵。
土地平整后,一周內要進行建植工作。在實施綠化作業時,應采取降塵措施。未進行建植工程期間,要每天灑水一至兩次,如遇四級以上大風天氣必須及時灑水防塵或加以覆蓋。四級以上大風天氣或市政府發布空氣質量預警時,禁止土地平整、換土、原土過篩等作業。
3
拆遷施工工地控制揚塵污染標準
征收(拆遷)單位在拆除施工前,必須設置控制揚塵污染責任標志牌,標明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門、責任人及環保監督電話等內容。
拆除工地周圍必須連續設置穩固、整齊、美觀的圍擋(墻)。主干道圍擋(墻)高度2.5米,次干道圍擋(墻)高度2米;圍擋(墻)間無縫隙,底部設置防溢座,頂端設置壓頂。
機械拆除必須輔以持續加壓灑水或噴淋措施,以抑制揚塵飛散。
需爆破作業的拆除工程,在確保作業安全的條件下應采取預拆非承重墻、清理部分致塵構件與積塵、在建筑物內部灑水、在不同高度設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噴水降塵等措施。
整理破碎構件、翻渣和清運建筑垃圾時,應采取灑水或噴淋措施。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要及時清運。不能及時清運的,要用遮擋物進行覆蓋。清運時間最遲應在拆遷完成后7日內清運完畢。當年不能開工建設的,應采取臨時綠化等措施防止揚塵,場地標明臨時綠化標牌。
拆遷現場出入口要由專人負責清掃(洗)車身及出入口衛生,確保運輸車輛不帶泥土出場。
清運垃圾、渣土的車輛應預先辦理相關手續或委托具有垃圾運輸資格的運輸單位進行,嚴格按要求進行封閉運輸,不得亂卸亂倒垃圾,不允許凌空拋揚,宜袋裝清運,以免造成揚塵污染。
四級以上大風天氣或市政府發布空氣質量預警時,不得進行拆除作業,并對拆除現場采取覆蓋、灑水等降塵措施。
4
市政道路的維修、養護控制揚塵污染標準
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控制揚塵污染責任標志牌,標明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門、責任人及環保監督電話等內容。
施工現場做到全部封閉管理及圍擋設置。
施工范圍內拆除的舊側石、道板、道路結構層等固體廢料,要做到日產日清。不能做到日產日清的要整齊堆放。
運輸渣土的車輛駛離工地現場時,應清掃車體、車輪,保持車體整潔,車輪不帶泥。
運輸過程中,應裝載適量,不超載,車輛必須密閉改裝,防止渣土沿途拋灑、遺漏。
施工現場內,功能分區合理,材料堆放,機具設備存放,土方存放整齊有序。
施工現場及各種粉塵材料、施工土方及臨時堆放的渣土,均有遮蓋,并遵守灑水降塵的要求,做到無揚塵現象。
除搶險、搶修情況外,四級以上大風天氣或市政府發布空氣質量預警時,不得進行施工作業,并對拆除現場采取覆蓋、灑水等降塵措施。
5
道路開挖及
管溝工程
控制揚塵
污染標準
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控制揚塵污染責任標志牌,標明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門、責任人及環保監督電話等內容。
道路開挖及管溝工程施工工地周圍必須連續設置穩固、整齊、美觀的圍擋(墻),主干道圍擋(墻)高度2.5米,次干道圍擋(墻)高度2米。圍擋(墻)間無縫隙,底部設置防溢座,頂端設置壓頂。
道路開挖必須輔以持續加壓灑水或噴淋措施,以抑制揚塵飛散。
道路開挖的翻渣和垃圾清運,應采取灑水或噴淋措施。
無法及時清運的渣土,要集中整齊堆放,并用遮擋物進行覆蓋。施工結束后渣土必須清運完畢。
施工物料盡量放置在棚內,室外存放要用苫布遮擋;水泥和石灰等粉狀建筑材料采用罐車散裝運輸。粉狀物料堆放點盡量遠離居民區。
施工現場出入口要由專人負責清掃(洗)車身及出入口衛生,確保運輸車輛不帶泥土出場。
清運垃圾、渣土的車輛應預先辦理相關手續或委托具有垃圾運輸資格的運輸單位進行,嚴格按要求進行封閉運輸,不得亂卸亂倒垃圾,不允許凌空拋揚,宜袋裝清運,以免造成揚塵污染。
除搶險、搶修情況外,四級以上大風天氣或市政府發布空氣質量預警時,不得進行拆除作業,并對拆除現場采取覆蓋、灑水等降塵措施。